香港簽訂兩項新徵稅協定
香港與五個國家已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CDTA),近日新增了法國和奧地利兩個國家。CDTA有助促進經貿發展,吸引專業人士來港工作。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規定香港須訂立十二份CDTA,並在資料交換方面採納OECD標準。自2010年3月起,香港已分別與文萊、荷蘭、印尼、匈牙利和科威特簽訂CDTA,而本地稅務機關亦與愛爾蘭、日本、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就CDTA達成協議,並正與中國大陸、越南、比利時和盧森堡進行商討,謀求將相互之間的現有協定提升至OECD的最新標準。
加強對食物安全控制的條例草案
《食物安全條例草案》於5月20日刊憲,6月2日提交立法會。該條例草案通過建立食物追蹤機制,將加強對食物安全的控制。根據條例草案,從事食物進口或分銷業務的人士,均須向食物及衛生局局長登記,有效期為三年,並可每三年續期一次。有關的登記費用為195元,續期費用則為180元。已按其他條例登記或取得牌照的食物商,可獲豁免登記。該條例草案一旦通過,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交相關規例。
立法會同意馬道立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已獲得立法會的正式同意,由他接替李國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一職。立法會一致投票通過,同意馬道立自9月起出任此一職位,而議員在發言時,均表示司法獨立對香港極為重要,但卻又容易受到侵害。隨著立法會正式表示同意,有關任命只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對複製的限制即將生效
《2010年〈2007年版權(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已刊憲。該公告指明有關複製及分發罪行的條文將於7月16日生效。政府在2007年6月修訂《版權條例》(第528章),增訂一項複製及分發罪行。在未獲版權擁有人特許的情況下,任何人如定期或頻密為分發而複製或分發書本、雜誌、期刊或報章的侵權複製品供業務使用,導致版權擁有人蒙受經濟損失,即屬犯罪。政府提醒業務使用者,如果他們在未取得合適特許的情況下複製或分發印刷作品,版權擁有人仍可循民事途徑向他們提出索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