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友出路 — 師友計劃」壓軸活動—日營
自首階段的「友出路—師友計劃」於去年6月啟動以來,共有53名律師和見習律師擔任了元朗區11所學校超過90中學生的義務導師,向她/他們講解了吸毒所帶來的危害,這是律師會的一項重大成果。在一個為時6個月的期間,通過社區關係委員會所安排的集體活動,或是藉著SMS、電郵或戶外活動等方面的個人接觸,導師與學員之間得以建立起融洽的師友關係。
首階段的師友計劃已於2010年1月30日終結,各導師和學員在當天齊集於保良局大棠渡假營參與壓軸活動,而與她/他們一起的還有來自香港規劃師學會青年組的義工。期間,導師和學員進行了剌激的領導遊戲、功夫操練、羽毛球及其他體育活動,讓笑聲和歡呼聲瀰漫著整個操場和活動室。在當天的最後一個項目—分享環節中,各學員都表示非常慶幸能有機會參加師友計劃, 得以與導師們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她/他們都認為師友計劃非常具有成效,加強其認識到遠離毒品的好處。




透過參與領袖訓練,導師和學員們領略到發揮團隊精神的重要。
師友計劃的成功舉辦,是所有導師、學員、教師和社區關係委員會成員共同努力下的成果。此外,律政司司長、保安局禁毒處、元朗區中學校長會及其他各方所給予的支持,也有助這項計劃的順利推行。
基於首階段師友計劃所取得的成果,律師會決定在2010年啟動該計劃的第二階段,並將會邀請另一組學員參加,因而也需要招募更多義工成為導師。有興趣參與這項有意義工作的,請聯絡師友計劃監督工作小組 (mentorship2009@hklawsoc.org.hk)。






電話會議討論業務網絡的建立和業務推介
來自北京、廣東、珠江三角洲城市、台北、香港和澳門的律師會秘書長,於2010年1月28日參加了一個在香港舉行的電話會議,討論開發一個虛擬平台的可行性,以促進區內的律
師之間的業務網絡和業務推介。這是在2010年11月舉行的兩岸四地律師高峰會議中,各律師會會長所達成的其中一項共識。

律師紀律審裁團研討會
律師紀律審裁團研討會於2009年11月10日舉行,共有約90人出席,並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及白樂天律師擔任演講嘉賓,Albert da Rosa Jr律師擔任主持人。

白樂天律師以律師紀律審裁組為題,談論律師會、審裁組及書記在紀律程序中的獨立角色。
馬道立法官論及在紀律程序中草擬具完善基礎的裁斷書之重要性。他指出有關任何懲處的裁斷陳述、所適用的法律和理由等,均應在審裁組頒發的命令中列明。他強調,所作出的任何懲處均應具備一致性,特別是假如涉及嚴重違規情況時。
在問答環節中,馬道立法官指出紀律程序的性質應為舉證式而非查訊式。即是說,律師會具有檢控員的角色,審裁組有權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第10(1)條「研訊與調查有關事宜」。此舉並非賦予審裁組無限的調查權力,其目的只是為了在雙方所提出的證據範圍內進行研訊與調查。馬道立法官也認為,在《法律執業者條例》第9A(2)條下的案件,不應由申訴人自行提出檢控,而應由律師會通過獨立檢控員提出檢控。
這一晚的研討會收獲豐富,本人謹此對當晚的傑出演講嘉賓、審裁團各成員及所有與會者的支持和付出,再次表示謝意。


廖譚婉琼
審裁組召集人
香港大學學生會工商管理學會
王桂壎會長是香港大學學生會工商管理學會顧問委員會(2009-2010年)的名譽副會長。2010年1月19日,該學會的成員造訪王桂壎會長的辦公室,並向其介紹該學會的活動。


內地法律事務委員會
內地法律事務委員會於1月16日舉行了一個集思會,討論該會的未來路向。會後,王桂壎會長及何君堯副會長、葉禮德副會長等人,邀請曾在兩岸四地律師高峰會議中擔任義工的同學們一同出席在下午舉行的午餐聚會。




一個由37位中國資深法官組成的代表團於1月21日訪問律師會,王桂壎會長聯同內地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及內地興趣小組的成員在律師會會所接待各位到訪嘉賓。
深圳市律師協會到訪
深圳市律協物流法律業務委員會的成員於2010年2月2日到訪香港律師會,副會長何君堯(前排右二) 、對外事務常務委員會委員伍兆榮(前排左),以及內地法律事務委員會和內地興趣小組的其他成員與各到訪嘉賓合照。

年青律師小組訪問深圳監獄
2009年1月23日早上,約30名年青律師懷著興奮心情,乘坐長途客車前往深圳參觀當地的監獄。經過約兩個半小時的行程,各人到達了深圳監獄,並由該監獄的高層人員接待。經過簡短的介紹後,各人前往參觀犯人的囚倉、食堂、閱讀區、活動區、生活區。在整個參觀過程中,管理人員向我們解釋了該監獄的日常運作。我們許多人從未到過監獄,大家都讚嘆那裡的高科技設備和舒適環境。
之後,我們被引領到監獄的行政大樓,由管理人員向我們講解監獄的管理情況。期間,我們獲提供有關該監獄的各項資訊和統計資料,而我們也把握機會就監獄的情況作出提問。
午飯後,我們往訪距離不遠的深圳市律師協會,並出席了一個三小時的座談會,由兩位傑出講者—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正沓和香港律師會理事兼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委員會主席熊運信律師—分別以刑法為題發表演講。
座談會的第一部分,是由陳教授就刑事訴訟法、刑法制度,以及內地律師如何在內地處理刑事案件作一概述。陳教授也就其對刑事案件的處理,分享了他的一些經驗和見解。此外,他還談到內地與香港在跨境犯罪的問題上進行合作的可能性。
座談會的第二部分,是由熊運信律師講述香港律師在香港市民面對內地的起訴時該如何提供協助,以及所面對的潛在風險,並包括其他重要問題。熊運信律師與大家分享了他的實務經驗,並提醒我們在面對這樣的境況時香港律師容易墮進的一些陷阱。兩位講者的演講內容都是發人深省和富有啟發性。
我在此再次感謝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為我們安排這一次深圳監獄探訪活動,也感謝深圳市律師協會所作的座談會演講安排,和年青律師小組各委員在百忙中抽時間安排這一個美好的旅程。我非常享受參加這一個探訪活動,並希望年青律師小組在不久的將來,會繼續舉辦更多同類型活動,而它們肯定會擴大我們這些年青律師的視野。




Kam Fai
實習律師
廖陳林律師事務所







